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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沒有業者敢開張的電子支付,怎麼起算元年呢

一般用戶

等級6

資深大大

htckuomhs2016-1-4 01:38


確實在第三方支付這塊,台灣落後大陸很多很多
自己曾經在淘寶買過東西,當時就覺得,人家的機制比我們的露x拍賣或奇x拍賣有保障,透過第三方支付,讓買家和賣家都對金錢的流向不用擔心
金管會也許設想得更仔細,但如果因此而讓業者覺得還不如不做,這樣也就失去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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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元年,沒有一家業者敢開業?
2016年01月04日 01:00 康文柔

台灣2016邁入「電子支付」元年?拿到電子支付許可執照的業者,至今沒人敢開業!周末舉行的第2場總統候選人辯論,宋楚瑜抨擊台灣第三方支付落後大陸10餘年,金管會立刻發稿澄清,指出法令早已開放,但實際情況是法規設下2大障礙,業者望之卻步。
電子支付業者昨指出法規2大痛點,分別是:法令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家電子支付機構的會員,以及儲值需用現金,無法刷卡或從銀行轉到虛擬帳號。
「這太不合理了!假設我要在某家網路平台購物,除了是平台會員,還要成為智付寶、歐付寶或樂點會員才能刷卡,消費者誰想加入2個會員這麼麻煩?」相關業者指出,原本第三方支付還不必這麼麻煩,申請電子支付許可執照後,反而遭到法令綁手綁腳。
另外,業者也抨擊,金管會高喊要減少民眾使用現金比例,法令卻不准從銀行帳戶把錢撥入電子虛擬帳號儲值。相較大陸的支付寶可通過各家銀行網路系統,直接把錢轉入支付寶,台灣的電子支付帳號儲值必須經由ATM轉帳、或是到便利商店繳費,無法一氣呵成在網路上完成。
由於對第三方支付產業態度保守,前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因此下台,推動第三方支付專法,成為現任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主要工作之一。這部後來定名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法案,在制定過程中,曾交給銀行公會主導,引發PC home董事長詹宏志不滿。
幾經波折,《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去年上路,原第三方支付業者如歐付寶、樂點、智付寶等陸續提出業務申請,相繼拿到營業許可。政府官員高調期許今年是「電子支付元年」,諷刺的是,3家業者現在卻沒人敢開業。第三方支付業者努力爭到一部專法,現況竟是退回原點。
業者直言,「以第三方支付業者身分,讓經濟部管轄,情況是低度管理,拿到執照變成電子支付業者,卻讓金管會高度管理,怎麼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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