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電子支付會發展落後...
很大原因是這個金管會管很寬
先前我覺得最有感的是把原本可以單筆支付超過1000元的iCash1.0限縮為單筆支付最高1000元
以致在7-11買單價超過1000元的東西再也無法集iCash Point點數
直到iCash推出感應式的2.0卡片才又突破1000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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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17000053-260202
三方支付業喊四大痛點
2016年05月17日 04:10 朱漢崙/台北報導
據透露,第三方支付業者已展開串聯,準備在520之後拜訪金管會新主委丁克華,力陳「四大痛點」要求金管會鬆綁。業者直言,不少人一直把第三方支付業者的生存空間,與行動支付或是Apple Pay來台等議題混淆,事實上,卡住第三方支付在台灣生存空間的是「是政府本身」。
第三方支付業者目前已取得政府執照的包括歐付寶、樂點行動支付、智付寶、國際連、藍新等五家,業者痛陳,目前有四大痛點,讓第三方支付業者即使有執照在手,也覺得快玩不下去了。
這四大痛點包括:
1、實名登錄。第三方支付業者在改制為「專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後,要全面採取「實名制」,即消費者登錄時要採用真姓名,不能再用匿名,這有違消費者的線上習慣。
2、銀行合作。第三方支付業者目前與銀行合作的路障非常多,除了儲值金的信託管理銀行,要再與其他銀行合作的難度很高。
3、儲值的限制。對消費者而言,更加方便的「綁定銀行帳戶」方式,只能用於支付,卻不能用於儲值,而且現在對於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儲值及匯款金額上限門檻訂在5萬元,實在太低。
4、主管機關的監管差異。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單位從經濟部轉到金管會,嚴格程度一下子升高,令業者無法適應。業者更直接舉資本金為例,先前第三方支付業者在代收代付、儲值、跨境三項業務齊備的資本金要求只要3億元,現在卻一口氣要5億元,幾乎「倍增」,而且其中1億元還不能動用,得作為對於線上交易爭議糾紛時的清償基金。
業者舉例,更吊詭的是,第三方支付業者在經濟部登記,「但牌照卻是金管會在發」,這樣的雙頭馬車,等到第三方支付業者拿到牌照,提出業務上的困擾想溝通時,就會碰到兩大部會「互踢皮球」,讓業者氣憤難平。
業者訴苦說,第三方支付業者在移交監管單位到金管會後,各方面要求都非常高,也造成展業上的諸多限制,例如高資本額的要求,及僅有5萬元的匯款及儲值上限,這都讓第三方支付業者覺得難以伸展。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