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5/17號網路預購U11,於6/3號收到有鍍膜瑕疵的黑色款式,經過退換貨程序後,於6/14號收到一支嶄新無瑕疵的黑色U11,這部分真的要讚揚貴公司的退換貨服務,只可惜貴公司為德不卒,針對當初宣傳的加購配件兩折此一承諾並沒有加以重視。
承上述,本人於6/14號即收到手機,根據貴公司的公告,將於鑑賞期七天後寄送優惠券至帳戶,本人一直引頸期盼卻仍沒有收到優惠卷,便在6/19致電貴公司客服,然而貴公司遲至6/30下午始回電,當時本人因尚在值班而無法接聽電話,於是在間隔一分鐘的兩通電話均未接通且後續並無任何簡訊通知的情況下,貴公司似乎悄悄地將優惠券寄到我的帳戶了。
對此我著實喜怒交錯,喜的是貴公司確實信守承諾補寄送優惠券,怒的是優惠券效期竟然只到2017/6/30,換言之,貴公司形同只給我不到12個小時的期間去使用這張優惠券,當有空再次登入帳號時已經是七月一號,於是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優惠券顯示在螢幕上,枉費我期待那麼久,最終仍然無法以二折加購配件。
以下是我想釐清的幾件事情:
1、公告說鑑賞期七天過後會將優惠券寄至帳戶,請問就我的個案而言,七天是從何時起算?即便是從換貨送達日亦即6/14開始起算,為何遲至6/21我仍未收到優惠券,還要我主動打電話提醒貴公司我尚未收到優惠券這件事情?
2、7/1致電貴公司詢問,客服信誓旦旦地說貴公司已經電話通知,並且發送簡訊告知本人,問題是那兩通電話來電時間點是6/30 下午3:19及3:20且我並未接聽,而我至今仍未接受到任何貴公司所發送的簡訊(倘若我有收到簡訊,早就已經進行加購動作,何苦在此浪費時間多費唇舌?)試問,貴公司通知客戶的程序是否皆如此草率?以兩通客戶未接通的電話及客戶從未接受到的簡訊,就代表貴公司已經盡了告知義務?
3、從一開始配件缺貨而無法加購、優惠券未如期補發到發放使用期限只剩不到半天的優惠券,請問貴公司的誠意在哪?儘管社會上對於貴公司多所批評,但本人始終抱持著支持MIT的情懷持續支持著貴公司,從M8到當今的U11,我始終沒有倒戈投向他牌手機,到最後卻是真心換絕情。倘若我至七月才提醒貴公司優惠券尚未發放這件事,請問貴公司是否會直接寄送一張過期的優惠券搪塞我,再以公式回應說優惠券已經過期所以無法使用?
少女心 發表於 2017-7-3 15:20
哈囉,
有私訊您喔,再麻煩您回覆私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