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維基百科 :
代言人(Product Endorser、Advertising Endorser),代替某方面發表言論的人。 也是指代表某一特定品牌、產品或服務,發表官方言論的人。 發言的目標是要達到正面的效果,例如令傳媒的觀眾對其代言的企業產生好感,投其信任的一票,或購買服務及商品等。邀請代言人有時是廣告或公關宣傳方法的一種,目前很多產品都喜歡邀請明星擔任代言人,令該產品更容易被公眾接受,以及在芸芸同類產品中更為突出。
產品代言:
與廠商的關係: 產品代言是一種廣告行為,代言的合約期間內,不得公開使用或宣傳其他廠商的同質性產品……等,損及產品 利益的行為。代言期間,因代言行為所衍生的廣告影片,所有權歸廠商所有。如無在代言合約中另行註明廣告影片使用期限外,廠商可在代言合約逾期後,繼續使用其廣告影片,而不必再支付原本代言人任何費用。代言費屬於表演人的活動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應繳納所得稅。
本文章最後由( yS2u11 )於 2017-11-13 12:06 編輯
yS2u11 發表於 2017-11-14 10:51
把錢省下來打廣告也好,
最好的代言人是“好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