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與新加坡無樁共享單車業者合作,於花蓮市區設置560輛「oBike」,即日起至5月14日試營運期間,開放民眾免費騎乘,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服務。
縣府觀光處代理處長彭偉族表示,oBike系統不必在固定地點租還,不同於其他縣市的公共自行車租借系統,只須簡單兩個步驟,即可輕鬆借車。
目前花蓮縣政府於花蓮火車站、太平洋公園等市區各觀光景點,以及高中職學校、縣政府等民眾需求熱點區域逐步擴展實施,首波設置560輛單車,未來預計可望有2,000輛車,進駐縣內各鄉鎮市。
oBike沒有固定停放站點,民眾只要下載「oBike App」並註冊完畢,即可於App地圖上查詢單車位置;使用單車時,掃描車身QR code 自動智能解鎖,使用完畢,無須於特定地點還車,只須放在機車停車格或不妨礙交通的路邊及空地,手動上鎖即可。
花蓮oBike即日起到5月14日,開放供民眾免費體驗,未來將陸續調整至每15分鐘收費3元。花蓮縣政府呼籲使用者,愛惜使用,並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