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泰國觀光旅遊,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將執行單次入出境光觀簽證免手續費的措施,每日受理單次入出境觀光簽證限制為2,000件(個人申請500件、旅遊業者申請1,500件),件數限制不包含需正常繳費的類別,例如商務簽證或留學等等,仍可正常提出申請不受限制。
此外,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將暫時減免落地簽證(Visa on Arrival, VOA)費用,從單次2,000泰銖調降為1,000泰銖;根據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泰國政府為了促進旅遊業,規定在機場或入境海關辦理落地簽證,手續費從2,000銖降為1,000銖,需以泰銖繳費,但只限於台灣、中國、印度、不丹等得以落地簽證前往泰國的19個國家,落地簽證得於泰國旅遊15天,逾期居留除需繳交罰款,並且恐留下不良紀錄。
再次提醒,本次並非「免簽」,僅為免簽證手續費,且暫行至明年2月底,台灣或中國大陸旅客前往泰國,仍需事先辦理泰國簽證,或於機場或邊境口岸,需備回程機票等文件,繳費後以落地簽證入境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