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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忽然感觉,其实HTC的产品形象很适合找田馥甄代言。

一般用戶

等級1

路過旅人

CyunM2015-7-26 23:33

1.两者都是“台湾之光”。
2.田是歌手,和音乐相关,Boomsound卖点更能被凸显。
3.之前她代言三星note2的时候在微博和脸书发的照片都是来自三星note2,这就是很强势的硬广了,对于手机的拍照性能起到了非常大的宣传作用。(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林心如代言E9+,为何微博发的照片明显是用iphone拍摄的?)
4.田馥甄的下巴和HTC的“下巴”不谋而合。(哈哈,开个玩笑,吐槽一下HTC的“四下巴”)



MAINLAND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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