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疑以不公平競爭方式對待串流音樂服務對手,因而遭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調查。據外媒引述知情人士說法,FTC 已向蘋果發出傳票,以掌握更多資料證實蘋果不公平競爭行為。
FTC 調查重點鎖定蘋果 App Store 所採用的「App 內付費」(in-app purchase)機制,凡透過 iOS App Store 付費訂閱的服務,一律經蘋果抽取 30 %費用。串流音樂服務 Spotify 就因為不滿該機制而投訴抗議,甚至呼籲使用者直接到 Spotify 自家官網訂閱服務,別再透過 App Store 付費多花冤枉錢。
App 內付費機制影響 Spotify、TIDAL 這類串流音樂平台的收益,使他們不得不藉由提高服務訂閱費用以平衡額外支出的成本,也就是說原本訂閱月費 9.99 美元,在 iOS App Store 販售就得提高三成價為 12.99 美元。不過,蘋果串流音樂服務 Apple Music 並不受制於此規範,自然也就可以維持原價不必調高價格,這無疑是擁有先天優勢,對競爭對手來說並不公平。
不僅如此,App Store 甚至規定業者不得提供免費試用服務,也不得提供家庭方案,因而直接影響 Spotify、TIDAL 的競爭優勢。那 Apple Music 呢?當然是完全不受限制。更別提之前蘋果向唱片公司施壓,阻止 Spotify 繼續提供免費歌曲播放服務了。蘋果種種打壓對手的舉動都涉及違反了反壟斷法,因而引起 FTC 關注。
蘋果的不當競爭行為,也引發美國消費者權益監督組織 Consumer Watchdog 不滿,特地致信給 FTC 及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要求相關單位阻止蘋果的壟斷行為,避免蘋果繼續濫用其龐大的市場影響力防礙對手。
蘋果與 FTC 拒絕回應此事,至於調查結果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追查釐清。 本文轉貼自:TechNew
各位大大,還記得2010年3月起,蘋果對宏達電的一系列訴訟嗎??在當年5月,HTC反控蘋果侵害其五向有關撥號功能的專利,書上記載的沒錯的話應該是在2審時,蘋果被判侵權,然而是HTC敗訴! ITC的判決理由絕對讓人噴飯:蘋果的產品確實侵害HTC的專利,然而當其進口到美國時是關機狀態,並未開機實施侵權舉動" 有沒有讓人很無言呢(以上資料來源:王雪紅的故事:智慧型手機女王與她的IT王國 一書) 當時HTC以23%的市占率擠下蘋果成為智慧型手機冠軍。所以蘋果藉由訴訟手段,打擊對手讓出一條蘋果專屬的路,並減緩宏達電進入 4G 市場的速度。
台灣企業在外國真的很難在訴訟上跟對手抗衡。不過億光這次勝訴了~(對手是日亞化),希望HTC能掌握更多關鍵技術,在市場上站穩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