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天曾致電聯絡投訴有關HTC 保養服務服務水平低及濫收費用問題 。
詳情如下:
本人於2017年12月23在中國移動購入HTC U11+手機一部,使用上一直擁有愉快的體驗,惟近日手機熒光幕最近出現黃色的斑印(尋見下圖) ,並將之送往葵涌維修中心進行維修,維修中心表示手機將進行檢測,如果不涉及人為損壞,手機將會在七天內完成維修 。
至翌日下午,本人致電HTC 熱線3077 5588查詢進度,該名接線生告知手機因維修部判定為人為損壞,更換 熒光幕的報價為港幣1,880 元 。本人對此判定表示不認同,並告知本人未有不當使用手機,而且手機外觀完好,連花痕都沒有,並不可能涉及不當使用而引致黃斑的出現 。HTC 接線生表示,HTC並不能得知客戶在平時如何使用手機,惟憑然時所見徵狀,可以判斷手機曾受擠壓 。本人對此大表不滿,表示例如手機入水,手機內部或有水漬或氧化等的決定性特徵判斷為人為損壞而不獲保養,而HTC 只以”可能有過度的擠壓使熒光幕出現黃斑”為由,拒絕為本人進行維修,實屬不合理的解釋 。本人要求該部們的主管進行回應,惟接線生表示,部門主管不會對外聯絡為由拒絕,並隨即將本人電話掛斷,態度極為差劣 。
及後本人再行致電HTC 熱線,接線生表示如本人有其他的投訴,必須到維修中心處理,本人於是特意再次拜訪維修中心,惟維修中心表示,該中心只負責收機,所有決定由HTC 進行負責 。本人表示HTC 及維修中心雙方互相卸責,相當不負責任,表求即使提供協助,維修中心又表示他們只能要求HTC 回覆,並不能作出決定 。於是本人要求維修中心聯絡HTC,並要求主管回覆。在大概45分鐘的等候後,本人接獲HTC 主管 Eric Leung 回覆,再次重申本人手機必須付費維修,否則手機將退回本人 。本人向期其表明不曾以非正常手法使用手機,亦未曾經第三方維修,更未曾用力擠壓手機,不可能出現HTC 維修部所指”因不當的擠壓而印致熒光幕出現損壞狀況 。但Eric Leung 以極差劣態度回應本人,HTC 維修部認為是這樣,結果就是這樣,一是你付$1,880元維修,一是你取回手機,再次拒絕本人維修 。
本人表明對結果並不認同,要求上訴,惟Eric Leung 繼續表示公司不設上訴,HTC 就是這樣的決定,如果你有任何不滿,隨便本人向第三方進行投訴 。在不得要領下,本人要求取得HTC 香港辦事處地址及電話,Eric Leung 以極為輕挑態度表示,他不想亦無必要向本人提供該等資料,總之修或不修就由本人自行考慮 。本人對次相當氣極,向其表示我將會進行申訴,其後掛線。
其後本人瀏覽HTC 香港網站,打算詳細閱讀其維修政策 ,惟該維修政策一早已經‘被移除 。
https://www.htc.com/hk-en/support/warranty-statements.html
HTC 以往給我的印象十分良好,而我在眾多的手機品牌中,也總是選擇HTC的品牌。惟今次事件令本人對HTC 十分失望。
希望HTC能為今次事件解釋並進行維修。本人不是想要一句對不起,而是本人要知道,為什麼職員可以毫不理會我的訴求,並以惡劣態度懷疑並強加原委拒絕客戶要求的保修。希望HTC 在為顧客推出新手機或產品的同時,也同樣尊重個別的、小小的顧客。
本文章最後由( CYRUSHK )於 2018-4-25 19:31 編輯
這家公司 我已經完全無法信任了 !
出產的手機型號非常亂 , 沒有延續性 ; 今年推出這個型號 , 明年不見有後續機 ! 菜市場作風推手機 , 沒有系統化的按年推出後續機型 ! 產品品質是每下越況 , 越來越槽糕 !
維修部份 , 更是令人傻眼 !
記得Re推出上市時 , 我也一如以往 , 誠意相挺買了ㄧ隻來玩 , 結果無法與手機連線 , 幾經手機品牌交叉連線 , 還是無法連成功 , 送去桃園原廠送修 , ㄧ隻全新沒有正式使用過的Re , 送回來變成半舊不新 , 而且是新型號的Re, 這也就算了 , 連也連上了 , 沒有拍上幾張照片 , 竟然把我SD卡燒壞 .... !
對於這個有國際知名度的大公司 , 其產品品質與後續維修相當無言 ! 從那天開始 , Re我也打算不再維修 , 也暗自跟自己說 , HTC這家公司的任何產品 , 我不會再去碰 , 更不會去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