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戶
等級1
路過旅人
其實在登錄M9早鳥時,有看到一條很特別的注意事項: 第7條: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將列入個人所得申報。 這部分是只針對上網登錄的購買者嗎? 專賣店購買而直接拿Dot View保護殼的也需要列所得嗎? 看過其他競爭者在贈送東西時都沒有提到列所得,不知之前買手機贈送相關物品是否都有列所得?
等級4
模範鄉民
印象中以前三星也有類似的注意事項 這應該只是個列出吧 沒看過先前參加HTC登錄送活動的消費者反應這問題耶
站長大大
大大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