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今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根據新壽員工的爆料指出,新壽投資宏達電大虧55億元,造成新壽財務損失,且已在去年11月向金管會陳情,爆料員工提到,此投資案由董座吳東進主導,且未進行停損,並於事後由基層的投資部門員工頂罪。為此新光金控發言人徐順鋆說,爆料內容並非屬實。
首先,新壽投資宏達電,是由投資團隊決定,並非由董事長吳東進主導,而當初投資造成的虧損,也都已經進行調整,並對相關投資團隊的成員進行懲處,絕無找人頂替的情況。其次,徐順鋆也提到,每次的投資會議都有會議紀錄,並無報導指出的竄改會議紀錄的情形。
第三,新壽在農曆年之前,也已經把投資宏達電的相關過程和書面資料,提供給金管會,而相關失職人員也已懲處。(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網站:蘋果日報
我只能說 『投資一定有風險,股票投資有賺有賠,主導投資前應詳細了解經營團隊、公司營運狀況及公開說明書』!!
這句話廣告很常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