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從A9開始不再搭載原廠的HTC音樂播放程式,由Google Music取代,公告的出來的原音是因為要把跟Google原廠有提供的重覆APP取消掉節省空間與資源等等....
這則新聞則提出被告侵權的說法
我覺得....HTC A9以來目前已經有數台支援Hi-Res播放的手機了...最近居然連Desire系列的都有了
然而不管是HTC音樂播放程式或是Google Music都沒有在播放程式內直接辨識Hi-Res音樂檔並作上記號的功能耶
真希望這部份能跟SONY學一下...
如圖 SONY的音樂播放程式對於Hi-Res音樂檔會自動加上HR識別標誌
http://www.eprice.com.tw/mobile/talk/102/4983039/1/m/4983039/
8 大手機品牌同時被告,起因竟是某項常見功能
各大手機品牌你告我,我告你的狀況早就見怪不怪,不過 8 大知名的手機品牌同時都一起變成被告,這狀況可就不是常常可以見到的了。這次一起成為被告的手機品牌包括 BlackBerry、HTC、LG、Lenovo、Moto、Samsung、Sony 和 ZTE,而這 8 大知名的手機品牌之所以會一起變成被告,竟然是因為手機裡面的一項常見基本功能。至於這個讓眾多手機廠一起被告的功能到底是甚麼?答案是音樂播放器。
無論是低價入門機還是支援 Hi-Res 音效的旗艦機,音樂播放器都是智慧型手機的必備功能。而控告這 8 大手機品牌的公司也算小有來頭,就是專門開發音響技術的 Creative。但 Creative 控告 8 大手機品牌侵權,並不是因為這些手機品牌的手機都擁有音樂播放器,而是因為音樂播放器裡面的某項專利。原來 Creative 擁有「查找、顯示和播放音樂的分層系統」的專利,簡單來說就是顯示歌曲清單、排序和尋找的檔案管理系統;Creative 之所以會控告上述 8 大手機品牌,正是覺得他們侵犯了「查找、顯示和播放音樂的分層系統」的專利。
一般人看到 Creative 一口氣控告 8 大手機品牌、7 間公司(因為 Moto 屬 Lenovo 旗下),然後又是針對這麼基本個手機功能來控告,應該會覺得最後勝訴的成功率不高吧?但其實這次就算 Creative 最後無法勝訴,也許還是能得相關的賠償金。因為早在 2006 年的時候,Creative 就已經因為 Apple 使用這項「查找、顯示和播放音樂的分層系統」的技術,選擇上法庭控告 Apple,儘管最後雙方以和解收場,Creative 並未被判決勝訴,但還是從 Apple 那邊獲得了 1 億美元的鉅額和解金。
儘管 Creative 當時控告 Apple 的狀況,不一定能套用在這次涉及 8 大手機品牌的官司上,但最後結果會如何目前還真的是很難預測。不過大家有沒有發現你買來的新手機現在只有內建 Google Play Music,而沒有原廠內建的音樂播放器呢?也許原因就和 Creative 的專利有關係吧?
資料來源:ph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