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賴大我只是想確認廣告嫌疑明確規範
以便往後大家發文
希望小賴大不要在意XD
擔任版主是很辛苦的 ~ 您辛苦了
其實一直以來在板上的發文主要就是想要分享
背上背包拿起手機 在閒暇之餘來場小旅行的紀錄
還有去尋找身邊那些不曾注意 小地方的大驚奇
私心還有想推廣桃園或去過我覺得不錯的地方景點 給大家參考
(最近看新聞投票桃園最無聊有點傷心啊)
中午的時候發表了一篇午餐的文章
收到來信 希望能修改掉有店名的部分
往後也不要在文章提到店名
但這樣就有問題了 平常看大家分享的遊記 非常常提到店名
要避免店名不難 但對文章的完整度會大扣分
且從廣告嫌疑來看 是否變成文章內任何企業產品或營業場所的都不行?
內容提到百貨公司 賣場 遊樂園 博物館 旅館 非HTC APP 甚至轉網路紅人影片...
都會有廣告嫌疑
甚至官方前些日子寶可夢的父親節合照活動
都能解釋成替遊戲廣告嫌疑
其實活動當下我也有這樣想 為什麼要下載寶可夢才能參加
廣告範疇實在很難去定義跟避免
只能由看的人自由心證
對於廣告文 我的看法是:
單一特定的內容主題
只有正向性的推廣讚美 而無反面的意見
內容重複多次提及推銷品(店)
短時間內重複多次發表同特定目標的文章
檢視中午的文章
其實提到覺得價格偏高的缺點
文章內容也還是有其他景點
要說廣告我覺得有點過頭了
最大的錯誤應該就是在標題上打了店名
思考了一下
標題上不能提及店名私人景點這點也許較容易明文規定
且好規範容易避免 也不會破壞文章內容
標題規範這是我唯一提出站方對於"廣告嫌疑"定義的建議
但我還是覺得最好不要去規範太多
內心實話發個帶手機或RE走走的遊記 要花太多精力了
卻還要擔心講這個不行打 那個不好講
會影響自己對發文的意願
以上 希望站方能有一個確切的答案 讓大家發文有依據
再次跟小賴大還有各位素人版主 站方人員說聲辛苦了
謝謝您們的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