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U11簽到簿】~秀出U的壓箱寶!
活動時間:2017年6月23日12:00日至2017年9月23日23:59日止
★簽到加碼送得獎公佈★
7/24 抽出的幸運網友是 fhkfish
8/24 抽出的幸運網友是 奧斯丁
9/24 抽出的幸運網友是 heke81105
久違的簽到簿開跑惹!
擁有HTC U11的你,別再自己享受Edge Sense的側框快感了
現在就到論壇分享Squeeze的感動、秀出U的壓箱寶
只要在活動期間內完成以下簽到任務
就有機會獲得超級豐富的h幣跟禮物喔!
★簽到任務:只要完成簽到,就可獲得30h幣!★
還有加碼111h幣
還有加碼HTC QC 3.0 + USB Type C傳輸線旅行充電組
讓我們一起繼續看下去 \\\~^O^~///
★早鳥好康★ 前111名來簽到,111h幣直接送!
為了回饋大家對HTC U11的熱烈響應,凡是成為前111位成功簽到者,簽到獎勵直接升級為111h幣!快點就預備動作,簽到簿6/23 12:00準時開跑!
★簽到加碼送★ 送你HTC QC 3.0 + USB Type C傳輸線旅行充電組乙組!
即日起,只要你完成簽到,不只可以直接獲得30h幣,站方每個月還會加碼送!我們將在每個月的24日,抽出一名幸運得將者可以獲得HTC QC 3.0 + USB Type C傳輸線旅行充電組乙組!越早簽到機會越多喔~
★開箱好康★ 分享U的開箱,再送300h幣!
完成簽到的你,趕快來開箱分享吧!2017年6月23日12:00至2017年9月23日23:59止,只要你在HTC論壇完成簽到,並分享HTC U11開箱文,就可以獲得300h幣!(詳細規定請看下方說明)
【活動時間】
2017年6月23日12:00正式開始至2017年9月23日23:59截止。
【活動辦法】
1.完成HTC U11產品登錄。
2.於本篇文章下方留言,貼出HTC U11側框感應按壓的照片,秀出Edge Sense的視覺回應,留言回覆:「(論壇暱稱)來秀壓箱寶!HTC U11來簽到,壓一壓、擠一擠好過癮~」,即可獲得30h幣。
【留言範例】
兔morrow來秀壓箱寶!HTC U11來簽到,壓一壓、擠一擠好過癮~
3.★早鳥好康★:凡成功成為前111名簽到者h幣獎勵直接升級為111h幣。
3.★簽到加碼送★:每個月的24日,會抽出一名完成簽到的幸運得將者可以獲得HTC QC 3.0 + USB Type C傳輸線旅行充電組乙組。
3.★開箱好康★:完成上述簽到者,同時於活動規定時間內在論壇發布HTC U11開箱文,可立即獲得300h幣獎勵,文章規定如下:
- 活動標題需包含文字:HTC U11開箱
- 內文需包含至少5張HTC U11的照片、文字需要滿300字
- 完成活動文章後,需將文章連結重新以新的留言貼回本活動文章下方留言處,以利站務小組審核
- 為考量公平性,若進行編輯,將以文章最後編輯時間為主
- 此開箱文活動為期至2017年9月23日止
4.為考量公平性,若留言進行編輯,回覆將以編輯時間為主。
5.本活動每位版友限參加乙次,贈品以及h幣獎勵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發放。
【注意事項】
1.本活動獎品之領取或寄送範圍,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2.加入本論壇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同意接受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
3.若使用者以人頭帳號或電腦駭客程式等不正當之手段參與活動,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使用者之參與、得獎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4.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力。
5.如有疑問可利用私訊功能,發送訊息給主辦單位。
6.如有參加活動資格不符、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繳交資料不符或不完整、檔案無法讀取,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者將以棄權論。
7.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8.由本論壇活動所贈予出之活動獎品皆不得透過任一管道轉售;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9.如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當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HTC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金額在新台幣1,000以上時,主辦單位依稅法規定須開立扣繳憑單列單(所得類別:其他所得97)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獎項價值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但免預繳付稅額,中獎人須提供申報所需資料(中獎確認函及身分證影本等資料)後才得領取兌換獎項;獎項價值若超過市價$20,000元以上,兌獎者除了提供以上資料,另須先繳納10%之中獎稅金方可兌換獎項。當中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人必須提供申報所需資訊並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後才得領取兌換獎項。其他未盡事宜,皆照中華民國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本文章最後由( 兔 morrow )於 2017-7-25 21:17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兔 morrow )於 2017-7-25 21:17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兔 morrow )於 2017-7-27 09:33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兔 morrow )於 2017-8-25 14:53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兔 morrow )於 2017-9-26 13:04 編輯
兔 morrow will be 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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