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富民樂 發表於 2015-6-22 08:37
好好笑 已經寫的圖文並茂又附維修單了
還被剛開始以為是今天註冊抱怨文
已經半夜辛苦po文 結果還是逃不過 ...
如果電信說他不負責,可以到消基會申訴電信公司。
我自已的經驗,當初購買時六天後發生手勢喚醒失效的故障(台哥大續約購買的),直接拿到高雄建國路的直營店維修中心檢測,判定為內部陀螺儀故障,因為不放心檢測結果,又拿到高雄裕誠路直營店的維修中心檢測一次,這次維修中心,幫我重灌作業系統,看看能不能復原,但還是失敗,維修中心給我兩個選項,一.送原廠維修,二.拿回原購買店家,七天內可以換貨。
因為是第六天發生故障,在消保法保障的七天內,所以選擇第二個方案,拿回原購買店家(台哥大門巿)換貨。
因為原購買店家,有原購買店家的換貨規則,必須經過原購買店家維修中心(台哥大維修中心)再做一次故障原因判定,所以,一星期後,通知確實為陀螺儀故障,且在購買後七天內發生,可以換貨,於是,台哥大門巿,收到通知後,再通知我到台哥大門巿領取新手機,並當場拿出未拆封手機,現場拆封,由門巿人員做外觀檢查後再交由我檢查,並做開機測試,沒有問題簽收,並告知我若是七天內還有問題,依然可以換貨。
所以,您回覆的電信商不負責的說法,電信商已經違反消保法的規定。
本文章最後由( John )於 2015-6-22 10:20 編輯
蒼月 發表於 2015-6-22 12:59
樓主是在實體通路買的吧
一般這種外觀的瑕疵如果沒有當場發現只要踏出門口
不管是否為人為都只能走維修不可 ...
John 發表於 2015-6-22 14:38
實體通路購買產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規定,是消保法,但是民法有品質保証的相關規定。
買受人如果有做到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