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戶
等級1
路過旅人
xie0970 發表於 2016-5-27 10:45 不是啦 我是標記站務人員來這裡看 可以把問題反映上去
等級7
神人
等級6
資深大大
軒寶貝 發表於 2016-5-27 11:32 這樣標註有效嗎??! 不是超連結??!
xie0970 發表於 2016-5-27 11:47 哈哈 好像是 不過我記得有一個方式可以 @+ID
還滿明顯的說~~~樓主趕緊送回去吧~~~~~~
等級2
新手鄉民
xie0970 發表於 2016-5-27 09:41 很明顯 漏光 趕快送修吧!
這個現象也是第一次看到有明顯漏光的問題來貼圖告知,這樣看起來也是不太正常,把握七天鑑賞期換機的權益。
猜猜看 發表於 2016-5-27 10:34 恩恩原來是這樣 我點進去看看
因為手機再臺中買的 他們跟我說有問題可以拿發票到台哥大直營換 結果去了一問三不知 說沒遇過 後來我打給臺中的通訊行請他們幫我跟台哥大的門市人員說 後來是說要送修檢測才能看是維修還是跟換 (通訊行他們說正常7天內到台哥大是可以直接換的... 手機是通訊行跟台哥大批貨的 要等他們打電話通知結果了
黃仁 發表於 2016-5-28 17:02 Bart 是站務人員的名稱,只要商品有嚴重的問題都會關注到,也會協助處理的服務站員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