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之所以被稱潮店應該都是認為自己根本沒泡水卻被判進水,總覺得自己應該被黑了吧(其實我自己就有發生過沒泡水卻進水氣,螢幕成下雨狀,肇因當然心裡早有自知之明,所以當然就不用送修了,拆開卡夾放防潮箱一晚就自動修復了)?
但樓主跟大大的案例的確都是有進水,只是進水位置可能不太一樣吧?只能說大大的進水可能應該是由鏡頭附近的收音孔跑入微量的水氣,而大大的收音孔又沒有戳破。不過能從“死刑改判無罪”,這也表示HTC在進水判定是否人為疏失應該有無罪推論原則,但如果超過保固,應該還是有被判定防水膠條有老化現象吧!
不過建議樓主改送潮店試試,碰碰運氣也不失算是一個辦法吧!
本文章最後由( Mickey Wang )於 2018-7-24 12:54 編輯
「強4登場 HTC論壇四週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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