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棟大樓上班,一半是HTC的人一半是Google的人,有點微妙。
只買個Pixel team和專利(還是非買斷),330億的確是有點高,檯面下應該還有更多合作。
其實Android初期真的是HTC養起來的,有從2.0時代開始玩的就知道,Android初期有多少功能都是HTC先做在HTC Sense內,然後才被下一版Android納入官方功能的......更別說初期的Android source code裡面滿滿的HTC debug註解。
embedded system系統程式開發,和 Google早前擅長的資料庫、Web端那可是天差地遠,而HTC自創立之初就在做embedded system的,經驗豐富,Android度過這段初期蹣跚,功不可沒。
期待HTC的下一隻旗艦,希望能讓人想一年就換掉手中的U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