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還是21號拿到黃晶金,當時沒送電池了,但25還是26送耳機方案出來後,聯絡 買的專賣店 說會幫申請,
但29還是30接到電話,專賣店說:要25還是26之後購買的才有送,所以
我連耳機也沒有,
但既然都是手機,專賣店的會缺那刮刮卡嗎? 專賣店送的贈品都是當場贈送,除了切貨這個說法外,是否應該也是可以理解專賣店除了當下現貨給消費者外
回頭也是拿賣出的份額像HTC申請?
所以可猜猜我買的手機那張應該有的"份額"那兒去了?對於轉空賣空的手法聽了很多了,
記得拿到手機那天有大大po文說還有拿到電池,所以看起來各專賣店買賣手法是不一的,
我甚至在想是不是我的份額在那天就被洗成電池,但天知道,
因為我收到的消息,讓我覺得就是11/17-11/2x公各告送耳機那天,在那家專賣店買的都是呆子,
真的是懶得為了贈品去吵,因為我是攜碼,有去殺 綁約24個月後的價格,
認栽 要不是為了那早點拿到金色/VIP和多3個月保固,早就到 電信通訊行買了
本文章最後由( jimmy tseng )於 2015-12-2 13:35 編輯
強4登場 HTC論壇四週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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