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戶
等級5
新秀大大
這二天 心情十分 沮喪 因為 被匿名 在 群組 被 漫駡 查了查 才知道不論被駡的 多難聽 基本上 網路的匿名公然污辱毀謗 是已經 除罪化 (2015/8?) 我雖然有 截圖 保留 也沒用啦… 不能 以法 來制止這些 囂張的 壞蛋, 我們真的自己要 心臟夠強 意志要够堅定 若不够樂觀 可能就。。。。。。
等級6
資深大大
我覺得有些事 不要去了解 知道太多 難受的是自己 加油! 反正只要自己沒做 問心無愧就好 別想太多!
加油!相信自己! 不要在乎無謂的謾罵 修正合理的缺點,讓他人對你改觀
等級3
專業鄉民
加油,這是常有的事,也是人生的考驗.
xie0970 發表於 2016-9-1 08:20 我覺得有些事 不要去了解 知道太多 難受的是自己
等級2
新手鄉民
Jujube2001 發表於 2016-9-1 10:38 真的, 但又覺得不幫助被冤枉打壓的少數人。。 說出 正義的話 是 袖手旁觀 冷漠的行為 結果就是 被污名 ...
別人怎麼評論你 是他家的事 你怎麼活得無懼 是你的本事
黑晝 發表於 2016-9-1 12:06 請問除罪化的規定在哪裡,可以貼出來看看嗎?
Jujube2001 發表於 2016-9-2 07:49 新版《通保法》規定「最重本刑 3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調閱通聯紀錄,但是妨害名譽中的「加重毀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