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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最新近況
今天收到電話,聯強仍然繼續裝傻,不正視螢幕在當下打開做檢查時就已經有多處刮傷了,說螢幕費用5400兩方負擔一半,賠償一顆行動電源。就是想敷衍了事,完全不願意承認他們自己維修過程不謹慎,已經和消保會告知了,消保會表示會準備進入第二部分的申訴。
待續⋯
事情是這樣的我使用了一年半多的HTC U11,在3/18因為電池續航不佳加上觸控面板在購買時就有某部分些微的觸控不良就拿去送修。我是拿去附近通訊行在3/22日幫我送修聯強,結果第一次送修回來發現我的前鏡頭上面有入塵,原本手機的包膜也被無故拆除(原本就有爬文,有些說會拆但是很多都說不太會去拆除背膜),而且他們也沒事先告知說會拆除,店家那邊收到的單子上面寫了一堆聯強幫我更換的東西,其中一項就是背蓋(沒事為啥會更換我的背蓋呢?)。
-----------------------------------------當下我就立刻跟店員說我要再次送修日期是4/10,沒想到這次送回來更慘...整個螢幕有多處刮傷,當下店員也立刻在詢問我是否要在次送修,聯強維修的品質怎麼感覺很差的樣子...我跟他說我先回去想一下明天給答覆並把手機滯留在店家那,隔天就通知店家要在次送修了。
一直到5/3聯強業務告知他們並沒有看到上頭的刮傷處,當下聽到其實蠻傻眼的螢幕整片滿滿的刮傷居然說沒有?我堅持再送修檢查,檢查出來確實是多處刮傷。重點來了聯強開始質疑可能是消費者自行造成的,原因是因為我沒有當下立刻再次修。
在4/26我打過去聯強客服,詢問我的背蓋膜跟他們業務說我手機並無刮傷的事,結果客服不斷地在扯其他的事情,各種詢問我送修日期,取件日期,當初購買日期跟地點...第一次送修明明就已經確認過是在保固內而且也告知是在台中的中港路那家HTC旗艦店購買的了,完全不明白為何要一直重複詢問我,而且一直不斷的不回答有關維修瑕疵的事情。之後對方只回答說會幫我跟上頭主管反應,就完全沒後續,一直到5月初我等不下去了再次打給客服詢問他們要怎麼處理,對方完全不打算要幫我處理的意思,反而詢問我為啥當下不立刻送修呢?我回覆他你們先前維修的品質這麼差,送件前也不檢查難道我不能對你們的威修品質持有懷疑嗎?先前就有先爬文也有撥打消保會的諮詢電話詢問,根據消保會條例當送修超過3次且1個月還沒將產品維修完整是可以向店家提出更換新機的。跟客服提出後,他們不斷地說他們聯強是沒有給人家換機的。最後就是他們的一貫回覆,您的問題我知道了,我會幫你告知主管。
事情已經快2個月了,有點沒有耐心繼續等下去了。5/14我就根據我在此平台上看到的處理方式,去消保會那提出申訴。5/16消保會就寄出公文到聯強去了。5/21聯強打了電話過來,原因:因為無法釐清在我取件在隔天送出第三次維修的那段期間,是否是有人為造成的,所以沒辦法幫我做更換,並要我負擔一半的螢幕維修費用。這一點我有點不太能理解...取件的當下現場還有店員在,而且是在店員要幫我貼保貼的時候發現螢幕有多次刮傷請我過去看的。都有第三方人士見證了,聯強還能以沒有立刻送修為由當理由唷...後來我跟客服說第二次跟第三次維修所造成的問題都是你們聯強人為疏失沒有在送件前檢查,你們卻質疑可能是消費者人為造成的,這樣不太對吧?講完之後,對方問我所以您是不接受我們所提供的維修方案嗎?當下聽完之後我只覺得...有點誇張,我都那樣說了難道聽起來像是我願意妥協並承擔維修師疏失所產生的問題嗎...那片螢幕我聽認識的人說大概是5000多左右,要我無故負擔一半費用有點說不過去吧?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快2個月了...聯強依舊採用拖延戰術,會不會就這樣拖到保固過,在跟我說我保固過了,要請我自付全額勒。5/16消保會寄單子寫15日內對方沒處理即可再提上訴或是走法律程序...現在就只能看聯強到底要怎麼處理了粉紅色那張是消保會寄來的單子,請問該選擇再次申訴還是直接走法律程序調解比較好呢?
有沒有處理過類似的大大們能提供建議呢?,或者是我這樣的問題其實是沒辦法使用消保會的條例呢?
本文章最後由( Jieer )於 2019-5-25 23:00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