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論壇

標題: 沮喪。。。。 [打印本頁]

作者: efcb3f82-71f4-4f2b-995b-4dcfe7989b6c    時間: 2016-9-1 08:16
標題: 沮喪。。。。

這二天 心情十分 沮喪

因為 被匿名 在 群組 被 漫駡

查了查

才知道不論被駡的 多難聽

基本上 網路的匿名公然污辱毀謗 是已經 除罪化

(2015/8?)



我雖然有 截圖 保留 也沒用啦…

不能 以法 來制止這些 囂張的 壞蛋, 我們真的自己要 心臟夠強 意志要够堅定

若不够樂觀 可能就。。。。。。

作者: 1ed87718-2e5a-4d3d-b120-5fcffcc9193b    時間: 2016-9-1 08:20
我覺得有些事  不要去了解
知道太多   難受的是自己

加油!

反正只要自己沒做   問心無愧就好

別想太多!

作者: e64fd794-9a63-4110-9996-fb198304ff74    時間: 2016-9-1 09:09

加油!相信自己!

不要在乎無謂的謾罵

修正合理的缺點,讓他人對你改觀

作者: ccce587b-f55f-4772-8fcc-2151c7e0aef6    時間: 2016-9-1 10:35
加油,這是常有的事,也是人生的考驗.
作者: efcb3f82-71f4-4f2b-995b-4dcfe7989b6c    時間: 2016-9-1 10:38
xie0970 發表於 2016-9-1 08:20
我覺得有些事  不要去了解
知道太多   難受的是自己


真的, 但又覺得不幫助被冤枉打壓的少數人。。 說出 正義的話 是 袖手旁觀 冷漠的行為

結果就是 被污名化 及 漫駡

確無法 訴求法律 保護自己

粉嘔。。。

謝謝 您

我早知道 無法控制 別人的嘴 與 想法

只是沒想到 這些人 這麼 厲害 。。。可以匿名 公然侮辱 毀謗 而不怕

原來是 除罪化了。。。。

作者: 2ce331cd-a767-45d8-af7c-55b0fc656a35    時間: 2016-9-1 12:06
Jujube2001 發表於 2016-9-1 10:38
真的, 但又覺得不幫助被冤枉打壓的少數人。。 說出 正義的話 是 袖手旁觀 冷漠的行為

結果就是 被污名 ...

請問除罪化的規定在哪裡,可以貼出來看看嗎?
作者: 1ed87718-2e5a-4d3d-b120-5fcffcc9193b    時間: 2016-9-1 19:05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Qv_buhpt78&feature=youtu.be[/Youtube]

別人怎麼評論你 是他家的事
你怎麼活得無懼 是你的本事


作者: efcb3f82-71f4-4f2b-995b-4dcfe7989b6c    時間: 2016-9-2 07:49
黑晝 發表於 2016-9-1 12:06
請問除罪化的規定在哪裡,可以貼出來看看嗎?

新版《通保法》規定「最重本刑 3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調閱通聯紀錄,但是妨害名譽中的「加重毀謗」,本刑罪重 2年以下,「公然侮辱」更只有拘役,因此若有人匿名在網路詆毀名譽、散播不實消息,檢察官因為無法聲請調閱IP位址,也「愛莫能助」。。。。

作者: 2ce331cd-a767-45d8-af7c-55b0fc656a35    時間: 2016-9-2 16:25
Jujube2001 發表於 2016-9-2 07:49
新版《通保法》規定「最重本刑 3年以上之罪」,才能向法官調閱通聯紀錄,但是妨害名譽中的「加重毀謗」, ...

哦,原來是沒辦法調通聯,所以查不到人,感謝新訊息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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