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論壇

標題: Batr站長大大您權力很大 [打印本頁]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0:25
標題: Batr站長大大您權力很大
請問[建議] 讓台灣人繼續支持HTC這篇文章 哪裡有不當或違法內容?
請你提出一個說明,我對HTC原廠的建議和檢舉論壇網友對我不實的指控 ,這樣也算涉及不當或違法,您Batr站長大大就可以把我的貼文 刪除嗎?

這篇文章我會發表到論壇首頁,Batr站長大大您權力很大,你可以把我帳號跟資料刪除,不過這篇文章會在網路上傳出去,請您一定要給我一個正當的理由!

本文章最後由( jon911.tw )於 2014-11-13 00:34 編輯

本文章最後由( jon911.tw )於 2014-11-13 00:55 編輯


作者: ba6a864b-53fc-4d47-a585-a219fa6ab69c    時間: 2014-11-13 00:42
文章沒刪啊?
作者: 15aef0b5-4fe8-4fa6-ae87-8a2b9b7c388d    時間: 2014-11-13 00:42
剛剛查了一下文章是還在的 好像是部分留言被刪掉而不是文章本身被刪除
本文章最後由( 李浚豪 )於 2014-11-13 00:45 編輯


作者: b3e27158-2b92-455c-b6ed-81c0f4bf1248    時間: 2014-11-13 00:44
我有點不董樓主你到底在.......怒甚麼??不懂不懂~~

作者: ba6a864b-53fc-4d47-a585-a219fa6ab69c    時間: 2014-11-13 00:45
如果是留言被刪~我看8樓也被刪啊~所以勒!?
作者: ad6efdbc-0d09-43a6-a474-dcb6a9f7d128    時間: 2014-11-13 00:49
jon911.tw 大大請先息怒啊~

我們有註冊並發文的權力
但站方也有他們管理的義務

如果站方確實有執法過當的情形發生
可以申訴
但陳述事件的口氣是我們自己可以控制的
只要有讓雙方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彼此就要進行調整
不管網路或生活中
就算只有一個字或一句話讓對方不舒服
儘管沒有任何惡意或髒字
我們都要千萬小心不要踰越了彼此負責的範圍
感恩

天氣有點涼了
也請記得保暖嘿~


作者: b3e27158-2b92-455c-b6ed-81c0f4bf1248    時間: 2014-11-13 00:50
所以現在到底是怎樣??
半夜不睡覺在那邊?
樓主是否解釋一下

作者: 15aef0b5-4fe8-4fa6-ae87-8a2b9b7c388d    時間: 2014-11-13 00:57
標題打錯了 站長大大應該是叫Bart 不是 Batr

作者: 548fa277-abc6-410b-8e83-060177fcf228    時間: 2014-11-13 00:58
查了一下你的發文還在哩!
其中兩個對話被刪了,看起來好像快吵架吧?
你的發文

本文章最後由( 艾默 )於 2014-11-13 00:59 編輯


作者: da80c1a4-2c0f-4274-a3ac-6ac40969b860    時間: 2014-11-13 01:05
這之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樓主大大,您的文章並沒有被刪掉,Bart站長大大只是刪掉這篇文章中的兩篇回文,原因只是這兩個回文和樓主的主題不對,你是在生氣什麼?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1:17
Redhair 發表於 2014-11-13 00:44
我有點不董樓主你到底在.......怒甚麼??不懂不懂~~

只是想把對htc心裡的話說出來,而這位論壇網友發的文讓我很生氣我就檢舉他,我根本不認識他po的文 對我是很大的汙蔑,而更生氣是版主大大發給我的通知 我是哪裡涉及不當或違法內容,若是您您會不生氣嗎?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1:38
安娜貝爾 發表於 2014-11-13 00:42
文章沒刪啊?

我的文章沒刪 ,但對我不實的發文和我檢舉的文都給版主大大刪掉了,你們才看不到,論壇才成立沒多久,就有這問題了,那以後誰敢po文,我po的文也是為了HTC台灣手機大廠好,如今搞得一肚子火,要刪我帳號或封鎖我,我也看很開了。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1:51
小正正 發表於 2014-11-13 00:49
jon911.tw 大大請先息怒啊~

我們有註冊並發文的權力

我在網路發的言,口氣都很客氣,只是這次讓我很生氣,不過您看我PO的文有髒話嗎?我只是要版主大大說明為何刪我PO的文,原因竟是不當或違法內容,我也請版主大大給我一個說明,口氣也都很客氣阿。

作者: da80c1a4-2c0f-4274-a3ac-6ac40969b860    時間: 2014-11-13 01:51
jon911.tw 發表於 2014-11-13 01:38
我的文章沒刪,但對我不實的發文和我檢舉的文都給版主大大刪掉了,你們才看不到 ...

請問你這句話"對我不實的發文和我檢舉的文都給版主大大刪掉了"==>刪掉就是正確的啊!!你都檢舉了,當然要處理啊~你在生氣什麼?我是真的看不懂啊!樓主!
作者: ba6a864b-53fc-4d47-a585-a219fa6ab69c    時間: 2014-11-13 01:52
jon911.tw 發表於 2014-11-13 01:38
我的文章沒刪,但對我不實的發文和我檢舉的文都給版主大大刪掉了,你們才看不到 ...

所以你檢舉8樓大大~然後站方把8樓刪掉了~這樣有不對嗎?

然後你又蓋了9樓回嗆8樓~於是你的9樓被刪?是這意思嗎?如果是~也沒啥不合理阿?

就像"假設"我現在已經檢舉你這篇了~如果你早上醒來後本篇被刪也不要意外阿~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2:08
KKMAN 發表於 2014-11-13 01:05
這之間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樓主大大,您的文章並沒有被刪掉,Bart站長大大只是刪掉這篇文章中的兩篇回文,原 ...


我的主題是[建議] 讓台灣人繼續支持HTC,但是這位論壇網友PO的文不對題,我才回他。我也沒賺他的錢也沒欠他人情,Bart站長給我的文是不當或違法內容,這才是我生氣的理由。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2:30
安娜貝爾 發表於 2014-11-13 01:52
所以你檢舉8樓大大~然後站方把8樓刪掉了~這樣有不對嗎?

然後你又蓋了9樓回嗆8樓~於是你的9樓被刪?是 ...

刪掉了是正常,如前文我說的,版主說我涉及不當和違法行為,這讓我不能接受,我也沒威脅論壇網友也沒有甚麼不當行為。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02:39
Redhair 發表於 2014-11-13 00:50
所以現在到底是怎樣??
半夜不睡覺在那邊?
樓主是否解釋一下

我夜貓子剛回家,上網站逛逛,看到我涉及不當或違法內容,換是您,您會生氣嗎?

作者: ba6a864b-53fc-4d47-a585-a219fa6ab69c    時間: 2014-11-13 10:03
jon911.tw 發表於 2014-11-13 02:30
刪掉了是正常,如前文我說的,版主說我涉及不當和違法行為,這讓我不能接受,我也沒威脅論壇網友也沒有甚 ...

不當或違法內容>>一看就知道是論壇內建警語吧= =
您未免太小題大作!?

作者: 46e76a06-e262-4087-aaf8-0ae060a26fc8    時間: 2014-11-13 10:24
jon911.tw 發表於 2014-11-13 02:39
我夜貓子剛回家,上網站逛逛,看到我涉及不當或違法內容,換是您,您會生氣嗎?
...

啊站長就是在避免吵架和謾罵才刪文的啊?
妳在網路上是有哪個論壇, bbs, 還是ptt不會這樣處理?
不刪掉那些部分, 不然你是覺得那些部分有那裡值得討論? 頗ㄏ

作者: ec068e62-6022-4fea-b6b8-59b5ec1c0552    時間: 2014-11-13 11:10
Hello jon911.tw 大大您好:

站方在收到您的檢舉後,已將您所檢舉的「文不對題之留言」予以刪除;但由於您主動回覆該留言,系統會將該留言帶入至你的回文中(也就是被您檢舉刪除的那篇留言內容又會出現)。


此外,您所回覆的內容也與原主題文不對題,且有可能引起爭端,依照站規B.發表及回應文章時文不對題,故意離題及語意不明,均屬不當留言,站方有權將其刪除。


基於以上兩點理由,站方將您的留言做刪除處理。也請您不用擔心,站方不會將您的帳號及資料刪除,您可以安心使用,也請繼續支持HTC論壇,謝謝。

Bart



作者: 66b8efeb-0e07-49db-bbbf-5de94057d113    時間: 2014-11-13 11:25
站長大大也是盡他的責任,一定是有什麼考量才會執行
相信他們不會亂刪文,樓主就息怒吧~
以後有什麼事私訊詢問站長大大就好,沒必要搞這麼大啦~~~
站長大大也是很辛苦地~~~


作者: 040101bf-2812-4d08-af5c-61c0d850001f    時間: 2014-11-13 11:46
Bart 發表於 2014-11-13 11:10
Hello jon911.tw 大大您好:

站方在收到您的檢舉後,已將您所檢舉的「文不對題之留言」予以刪除;但由於您 ...

之前的A4TW(狂大還在的時候),管理員的權限就是---------不可挑戰

要申訴,可以,請和顏悅色。
怒目相向、口氣不佳,管你啥理由,管你多委屈,先扣30分(基本價碼),
不爽,可以,可以離開,沒人會挽留,再吵,就是關黑牢

個人覺得,就是因為01和三星掛勾,
所以從01出走潮的那批人,都能體會站方管理者該有的責任與權限
當然,管理員自己的潔身自愛是先決條件

期待狂大的新窩,
想去撿寶的,就虛心一點吧



作者: bd50e6b3-a3e6-4c9d-a08e-a8ad251a658b    時間: 2014-11-13 12:09
菜藍哥五六 發表於 2014-11-13 10:24
啊站長就是在避免吵架和謾罵才刪文的啊?
妳在網路上是有哪個論壇, bbs, 還是ptt不會這樣處理?
不刪掉那些 ...

站長們已經很辛苦了!!
至少你藍芽耳機有工作人員在幫你解決

至於刪掉你們的對話,內容充滿了互嗆互罵的狀態了

如果不刪除再繼續討論下去,只會破壞論壇的氣氛


假如有遇到版友回應的內容讓你很不舒服


不要再對嗆,直接回報給站方,給站方處理

作者: a94bf243-85eb-49de-85c5-ea56138387d3    時間: 2014-11-13 13:45
https://community.htc.com/tw/chat.php?mod=viewthread&tid=4074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根據這一篇的15# , 你不是已經買到了嗎? 還是有其他的故事?

作者: 44ed0e62-db84-49db-813c-db175d0095b0    時間: 2014-11-13 16:23
Bart 發表於 2014-11-13 11:10
Hello jon911.tw 大大您好:

站方在收到您的檢舉後,已將您所檢舉的「文不對題之留言」予以刪除;但由於您 ...

站長大大的處理沒有不妥.因大大你以檢舉他了.站長已處理了你在回嗆.站方考慮到可能又會影起筆戰才做此處理是正常的.站方也是為維護論壇的和平與良好的互動.也請版主大大息怒.希望大大可以繼續在論壇上與大家一起互動交流~感恩

作者: 365e6d4e-62df-4878-ac26-982b8506966b    時間: 2014-11-13 19:46
樓主大大,我看了一下圖片,他說的是那篇文章"當中"的文章,而不是說"這篇文章"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19:51
呂東原 發表於 2014-11-13 16:23
站長大大的處理沒有不妥.因大大你以檢舉他了.站長已處理了你在回嗆.站方考慮到可能又會影起筆戰才做此處 ...

版主已回文也解釋得很清楚,而那位論壇網友也有回我私訊跟我解釋了,誤會已解釋清楚了,沒事了,在這向各位論壇網友說聲抱歉,造成各位困擾真是對不起。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3 19:53
版主已回文也解釋得很清楚,而那位論壇網友也有回我私訊跟我解釋了,誤會已解釋清楚了,沒事了,在這向各位論壇網友說聲抱歉,造成各位困擾真是對不起。

作者: dc64e012-7c9d-44c1-8880-1e02469af9c3    時間: 2014-11-13 20:26
jon911.tw 發表於 2014-11-13 19:53
版主已回文也解釋得很清楚,而那位論壇網友也有回我私訊跟我解釋了,誤會已解釋清楚了,沒事了,在這向各位 ...


誤會冰釋就好了,不要放心上
大家和和氣氣一起逛逛論壇挺好的!

作者: 55f2cff1-d848-4a1e-bb67-d5680b245615    時間: 2014-11-13 21:08
整串看下來,誤會有解釋開就好了~

作者: 5de19f72-2d94-4f8f-bc05-b7fb3137ad11    時間: 2014-11-14 00:37
謝謝各位論壇朋友們,不吝指教。





歡迎光臨 HTC論壇 (https://community.htc.com/tw/)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