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交通部觀光局暖冬方案補助旅宿業者後,為刺激民眾旅遊意願,桃園市政府宣布3月份將推出「旅遊消費券」,結合桃園市的觀光工廠及歷年來嚴選的桃園好禮、桃園好店,民眾只要於平日(周日至周四)住桃園一晚,就有機會獲得1千元的消費抵用券,不論是要買門票還是伴手禮都能使用,若反應良好,將再視需求加碼。
觀旅局長楊勝評表示,桃園約250間旅館,一萬個房間,民眾只要於平日入住桃園市合法旅宿,就有機會獲得千元「旅遊消費券」,每房限領一本每張面額100元、共10張的旅遊消費券,內容包括小烏來門票(價值100元)、好店消費(300元)、好禮消費(300元)及觀光工廠(300元),領取方式只要住宿就送一張,遊客憑券至限定店家即可折抵消費。
福華飯店公關副理石岱靈表示,政府推出暖冬方案後,和去年同期相比,飯店住房率確實有增加,這次市府推出觀光消費補助是聰明的作法,對觀光產業雨露均霑,預估整體住房率可望再提升1至2成。
千元旅遊消費券預計自3月1日開始發放,票券使用效期從3月1日至5月1日止,不分平假日均可使用,觀旅局與經發局目前正在整合參與活動的業者,預計農曆年後於市府網站及觀光導覽網發布活動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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