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也整個分離了,早上打了一堆電話,結果聯強也是要發票,網路商店的出貨證明根本沒用, 問題是發票不知道是不是對完獎就丟了,一千多塊的東西就這樣作廢,真的很讓人生氣 |
您好,已將您的問題反應給內部囉!謝謝您! |
這個,,,倒是沒遇到,,所以沒有想過~~~~~ |
Dot View保護套看起來就是很容易壞~早鳥禮那個~到現在都不敢用........... |
emissary7658 發表於 2015-8-5 20:33 其實想要享有保固,都要保留當初購買的發票,不管是配件或是買手機都一樣,才能當作保固的憑證。若是怕放不了這麼久也可以用拍照的方式證明... |
jacky310 發表於 2015-8-5 18:58 因為我問神腦的部份,他們就是直指購買證明=發票 但發票大家大多對完就會丟啦~ 尤其是如果短期內沒有發生問題就會當作沒事一樣 |
聯強說的七天應該是指購買鑑賞期,有瑕疵七天可以更換保固的話不是都需要有購買證明嗎? 比較重要的東西我都會保留購買時的發票以備不時之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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