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0970 發表於 2017-11-1 07:07 相信在大家心中,一日版主終身版主,版主的認真與付出大家有目共睹。每個人都想認真把任務完成,我也是在一陣睡意中才與朋友完成任務,相信在每次的活動結束後大家也都能互相成長,該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我也不會強求,所以我也不能接受您的糖果哈哈哈,只能勉勵明年沒獲獎的版友一起努力囉 ~ 也恭喜獲得萬聖節糖果的版友們,期待您的開箱 |
Yun Chi 發表於 2017-11-1 00:21 Yun Chi大大,直接點名讓你覺得不舒服這部份我跟你道歉,另外我已經不是版主了,我跟你們平起平坐另外其實我反應這問題不是我在爭取糖果這獎品,有或沒有這都不重要,參加活動感受這活動比較重要,就連得獎的人說要把糖果給我我都拒絕,很抱歉,我要的不是糖果...我要的是想知道我為何沒得獎...畢竟活動開始前我一直在做功課..一直在跟其他版友討論要怎麼玩...討論到遊戲開始前10分鐘都還在確認怎麼玩官方很用心的辦活動,要看這麼多回覆看到眼睛都花了吧!大大,我跟V大一樣,我也願意跟你分享糖果。但是也必須等我開完箱。。。 |
xie0970 發表於 2017-10-30 16:12 這位版友您好:首先,我先為我破壞規則而不小心入選前31名道歉。原本我是覺得沒什麼,正如一樓所說只是糖果,無需計較,但看到您直接點名到姓這點令我非常不舒服。一開始我承認是我眼瞎沒看到不能編輯留言這回事,因為我看到有其它版友也這麼做所以不疑有他跟著留言,後續活動時間半夜12點真正開始時我又重新確定一次任務內容,才發現規則,故我在12:08時又跟朋友重新留言重新互相呼叫救援直到完成任務,並非因為破壞規則而入選,體諒工作人員的辛苦因為留言眾多還要一一比對實為不容易,附上圖片自清我們是有照規矩完成任務的,原先以為是哪個沒禮貌版友這樣直接嗆名,發現是小謝版主氣就消了... 感謝小謝版主指教,往後參與任務眼睛會睜大點,希望大家都能互相體諒,也感謝所有舉辦活動的工作人員,辛苦了。 |
Vector Tsai 發表於 2017-10-31 15:20 V大的留言,想不按LIKE,真的說不過去啊! |
raymajesty 發表於 2017-10-31 14:47 2位大大不用太在意 這只是遊戲,增加論壇網友們互動的機會 像我們這種資歷3年以上的老屁股都知道 論壇每年在特定節日辦活動,已經絞盡腦汁 兔兔為了這個活動,應該只剩半條命了 這次萬聖節的活動,規則的確相對複雜 而且不是單獨1人能完成 它很有趣,所以也跟著衍生了爭議 但有獎沒獎,差別也就只是糖果而已 不值得為這個爭論或生氣 相信論壇下次制定規則時會更加謹慎 如果大大不嫌棄 我願意和大家分享糖果 (但要等我發完開箱文,哈哈) 希望各位能用歡樂的心情度過萬聖節 也一起等待11月2日的到來吧! |
shengfachou 發表於 2017-10-31 09:32 感謝您參加【萬聖來討糖 HTC論壇搗蛋趣!】第一項任務:★搞怪限定特別企劃★關卡二:我搗蛋,誰給糖?活動 關卡案二的審核標準如下: 1. 搗蛋活動時間未在規定範圍內 (10/26 00:00-10/27 23:59) 2. 重複進行搗蛋留言 3. 重新編輯搗蛋留言 4. 版友救援順序未達前31組 兔 morrow大大已經回復我審核標準,也就是第4點我不符合,跟shengfachou大您說的一樣,我也是覺得這不符合邏輯,純粹也是要看對方是否給力、是否能夠秒回,才能夠拿到這禮盒,唉~算了,我也懶得計較了,辦個活動搞成這樣,可能也是始料未及吧.... 恭喜後來得獎的版友了,真的是運氣很好,不然下次真的要找朋友一起才能夠通過類似的任務了。 |
raymajesty 發表於 2017-10-31 09:27 所以我也才說版主出來說明到底他怎麼篩選,而且要等人回覆的遊戲規則就是令人疑惑 |
軒寶貝 發表於 2017-10-31 09:02 活動時間是從10/26到10/27,如果要前31回復,給10/26一整天就夠了,況且規則並沒寫清楚要前31回,範例嘛也只是給怎麼回復並沒有寫一定要都前31,所以照字面上規則,理應是搗蛋前31名版友,在27號前沒有被回復,然後32名後版友依次遞補,如果只是我誤解規則,相信不會有這麼多版友有疑問....... |
shengfachou 發表於 2017-10-31 09:02 大大我沒別的意思~但我覺得沒有不合理耶~ 因為文章內有註明要求救回覆就是規則了~ 前31搗蛋成功就有機會獲得糖果~ 但要等被搗蛋者回覆求援~ 只不過看不出來回覆是不是也要前31完成比較有爭議~ |
eric lau 發表於 2017-10-31 08:42 我想有些人有疑問是因為他們在前31搗蛋~但沒得獎~ 原因可能有 1.搗蛋對象重複 2.對方沒有求援 3.求援沒在前31完成 ?? 4.其他?? 第3.文內好像沒有明確寫出求援回覆也要前31 (我是覺得都要前31,所以也馬上回覆) 以上拙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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