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lleuve 發表於 2016-7-26 09:55 對啊我都快忘記我有寫這篇了~不過今年我去LINE新公司遷移時有去美食廣場晃一下~他們還在 : ) |
黑晝 發表於 2016-7-26 09:45 我只能說你的壞事跟我口中的壞事定義不同,如拿HTC logo蓄意攻擊或貶低一事,你指的是法律,在這方面這店家我認為是站不住腳的,不過傳統的台灣社會裡, 講的是「情理法」, 所以外國人來到台灣總是說, 台灣人熱情. 因為台灣人向來把情字放得很前面, 這是很好的民族特質, 但是不代表是對的事,就看每個人如何解讀跟自己的立場,我認為是主觀的,法是客觀的。 |
博紳 發表於 2016-7-25 21:13 是啊~第一次看到時我也覺得也太逗趣了~一晃眼都2年了~ XD |
Beagle 發表於 2016-7-25 20:24 我真的累了,還好有你提醒,我來修正一下~哈哈哈 |
潘小強 發表於 2016-7-25 17:26 哈哈, 那我要跟老板喬一下折扣~HTC粉快閃咖哩行 |
莎夏夏 發表於 2016-7-25 16:59 哈哈, 有空去給他捧場一下吧~現在還有在喔 |
dshand5 發表於 2016-7-26 09:46 噗,想說2年前舊文怎麼浮上來了,話說回來那間還在開還有分店滿神奇耶~ |
喔喔,這間店真是有趣,下次經過我也來去朝聖一下~XD |
我就記得鄭蛋蛋大之前有報導過 原來是2年前的PO文呀 不知道現在秀HTC手機,有沒有優惠^^ PS:他們好像展店囉,除了在瑞光路外,在大直也有分店咧 本文章最後由( dshand5 )於 2016-7-26 09:52 編輯 |
鄭蛋蛋 發表於 2014-7-25 19:05 不知道大大所稱的沒做壞事是只什麼?不涉及刑事責任嗎?其實違反商標法是有刑事責任的哦,請參考商標法95條以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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