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為竣╱台北報導】華碩去年中上市的平價4G手機PadFone S,廣告強打內建NFC,具電子錢包功能,不少民眾看上這功能而買,直到行動支付去年底上線,才知該款手機竟不適用,華碩緊急公告稱「規格誤植」,遭批廣告不實。消保處上月收到七十六件申訴,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可要求業者無條件退費或雙方協議折價。
在PadFone S上市初期廣告宣稱「具備免接觸交易、資料交換等功能,讓錢包正式納入手機」,去年底台灣行動支付公司和三十二家金融機構合作,啟動該服務,包括三星、宏達電、SONY等各手機大廠均有適用手機,華碩未在內,民眾才知PadFone S無此功能。
「想送贈品換撤訴」華碩本月七日在官網貼公告指該款手機當初規格誤植,「NFC(Near Field Communication近場通訊技術)僅提供免接觸資料交換功能,未支援電子錢包功能」。也就是僅具傳輸照片等資料交換,無法當金融卡使用。
用戶抱怨廣告不實,紛向消保官投訴,手機用戶傅先生說:「華碩提出以64GB新機更換原16GB手機,若要退款須出具八月購買時的發票,發票根本沒保留。」還有網友說客服還想以送贈品方式,換撤銷申訴。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非業者一句規格誤植就能了事,消費者可主張「債務不履行」,要求業者解約退款、減少價金,業者還應主動告知補償措施,而非被動等消費者詢問才給補償。公平會發言人邱永和表示,商品若無廣告宣稱功能就涉廣告不實,有明確資料會立案調查。華碩回應,會依個案處理,已有退貨案例。 研議主動告知瑕疵近年消保處接獲3C投訴案僅次於電信類,SONY Xperia Z3因防水功能瑕疵引發爭議,有上百件申訴。SONY表示,送修認定是瑕疵品會免費換新;Samsung Galaxy S5相機故障,也有上百申訴案,業者設熱線替用戶換新機。更早還有hTC New One紫光災情,消保處接獲七十多件申訴,讓hTC派專人提供免費換機。
消保處表示,《消保法》規定業者有資訊充分揭露義務,《民法》也要求業者負起瑕疵擔保責任,未來是否要求業者必須主動通知消費者,消保處正在研議中。
不管怎麼樣,買手機最好要多問一下,免得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HTC的紫光問題,我覺得處理的很不錯,超有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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